www.28-365365.com学籍管理办法
(2017年5月修订)
为培养基础扎实、专业能力强、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学期
第一条 学生可自愿申请分流(分流,即转入其它学院学习),允许在全校范围内任选学院、专业;
第二条 凡出现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分流,可在全校范围内任选学院、专业;
第三条 学生可申请院内调整大类。每个大类接收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本大类招生人数的5%。
第二学期
第四条 凡出现课程不及格或学年平均学分积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学生必须分流,可在全校范围内任选学院、专业;
第五条 学年平均学分积不低于75分且未达到80分的学生可申请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专家面试,不申请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学生必须分流,可在全校范围内任选学院、专业。通过面试的学生给予一年试读期;
第六条 自愿申请分流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任选学院、专业;
第七条 学生可申请院内调整大类。每个大类接收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大类招生人数的10%,已经调整过大类的学生不允许再次申请调整。
第三学期
第八条 凡出现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分流,只能在大类范围内选择学院、专业;
第九条 自愿申请分流的学生只能在大类范围内选择学院、专业。
第四学期
第十条 凡出现课程不及格或学年平均学分积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学生必须分流,只能在大类范围内选择学院、专业;
第十一条 学年平均学分积不低于75分且未达到80分的学生可申请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专家面试,已试读一年、不申请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学生必须分流,只能在大类范围内选择学院、专业;
第十二条 自愿申请分流的学生只能在大类范围内选择学院、专业;
第十三条 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在大类范围内自主确定专业,并在对应专业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允许跨大类选择相同名称的专业。
第五、六学期
第十四条 出现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再强制分流,但取消其在学院的免试研究生推荐资格;
第七、八学期
第十五条 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参加校际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须按规定完成对方高校规定的学习任务,并得到对方大学给出的完成学业证明。
第十七条 参加非学位交流项目的学生,须按派出前学习计划完成学业,并由交流项目负责教师、www.28-365365.com及教务处审核通过。
本办法涉及的成绩不包含综合素养课及辅修专业课程成绩。
本办法适用于2014级、2015级、2016级和2017级,2017年5月修订,www.28-365365.com对本办法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 www.28-365365.com学生分流流程
附件2 www.28-365365.com学生转大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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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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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在第一至第四学期期末进行学生分流工作;
2.所有分流学生,须按照学院规定,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www.28-365365.com分流申请表》。表格一式两份,原件由学院留存,复印件由学院送报教务处学籍科。学生一旦分流,其学籍、成绩及档案的管理转由接收学院负责;
3.自愿申请分流的学生,须充分了解学院分流管理办法及转入学院及其专业的情况后,再慎重提出分流申请;
4.学生分流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学院报到,且不得再转回www.28-365365.com;
5.学生转专业参照《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
附件2
www.28-365365.com学生转大类流程
1.所有学生均可在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申请调整大类;
2.每个学生在学期间只允许调整大类一次;
3.第一学期结束后,每个大类接收的转大类学生人数不超过本大类招生人数的5%;第二学期结束后,每个大类接收的转大类学生人数不超过本大类招生人数的10%;
4.学院根据学生课程平均学分积[1]排名按大类录取,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转大类学生名单;
5.所有申请转大类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www.28-365365.com大类调整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6.对进入2+2联合培养的学生,可以在第四学期末根据在国外大学学习的专业申请调整大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