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促进推免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通过对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情况的全面考察进行推荐。
第三条 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学院本科毕业生在本校攻读硕士学位,同时也推荐至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四条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 推免条件
第五条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第六条 推免学生成绩要求为:
(一)课程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综合素养类课程、辅修专业课程、学分为0的课程除外);
(二)申请缓考课程必须在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推免名单截止日期前参加完补考并成绩及格。
第七条 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取得雅思成绩6.0、托福 85分及以上成绩。
第三章 推免流程
第八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推免工作。
第九条 在第三学年成绩全部录入学校教务系统后,学院将公示所有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姓名,公示期为两天。
第十条 公示后无异议的同学填写推免保研申请表,学院将对导师选择志愿进行初步审核。
第十一条 自愿放弃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同学须填写《放弃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说明》,并由本人签名。
第十二条 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情况进行审核,获得批准后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最终确定推免资格。
第十三条 获得校外推荐复试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校外单位的接收函交到学院。
第十四条 已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若未按期完成学业而延期毕业者,学院将不再推荐。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www.28-365365.com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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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0日